律政助考网

【真题解析】2010年卷三第86题 有疑问

问答小编—Qsir | |被浏览1960次| 0
|2016-02-01 00:58:33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申请撤销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裁决
    B.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C.因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请求范围,乙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再审
    D.乙公司可申请不予执行超出甲公司请求部分的仲裁裁决

【答案】AD

【用户ml270720177的问题】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是只有进入执行阶段才可以申请不予执行吗?进入了执行阶段能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不是只涉及证据问题法院才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分享到: 更多

满意回答

2016-02-01 01:01:22

①首先明确一点,“申请不予执行”肯定是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否则也不会有“希望法院不要执行的申请”了。
                  
②如果对方没有申请强制执行,那你对裁决不服,就只能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你如果提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会觉得你有迫害妄想症。
                  
③“申请不予执行”跟“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其实在“申请的法定理由”【1】以及“申请成功的法律后果”【2】两方面是完全一模一样的。
                  
④综上所述,一方当事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且经法院审查后获准,进入到了正式执行阶段时,另一方当事人不是“能不能提申请撤销的问题”,而是“根本没必要提申请撤销”。因为此时提“申请不予执行”就等于是在提“申请撤销”。
                 
⑤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2年(注:仲裁裁决作出即生效)。很显然,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跟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样长的,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能得出“执行阶段只需要提申请不予执行”的结论。维权期限更长嘛。

注释【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或者说法定情形)都是一样的,一共六种。其中(4)和(5),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其余项是由法院来审查并作出裁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特别提示:这六种当中没有“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哦。换言之,“证据不足”和“适用法律错误”不是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定理由。那出现了“证据不足”和“适用法律错误”怎么办呢?凉拌。只要原仲裁裁决无法被撤销,那么它就有执行力。谁叫你选择了一裁终局的仲裁呢。虽然有效率,但有时候裁决结果的确不让人满意,明明有问题,但也不得不照办,除非你能证明存在上述六种情况,法院才会救济你,否则个人利益只能让位于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存在意义。不要觉得难以理解,记住一句话,很多事都是利益权衡下的产物,比如法律,比如政治,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永恒的利益。

注释【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流程虽有不同,但最后的法律后果(排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能出现的重新仲裁”这种情形)是一样的,即一旦得到法院认可,那么结果都是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微微

 |采纳率:4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

全部回答(2)

  • 2016-05-23 17:52:45

  • 2016-02-01 01:01:22

    ①首先明确一点,“申请不予执行”肯定是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否则也不会有“希望法院不要执行的申请”了。
                      
    ②如果对方没有申请强制执行,那你对裁决不服,就只能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你如果提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会觉得你有迫害妄想症。
                      
    ③“申请不予执行”跟“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其实在“申请的法定理由”【1】以及“申请成功的法律后果”【2】两方面是完全一模一样的。
                      
    ④综上所述,一方当事人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且经法院审查后获准,进入到了正式执行阶段时,另一方当事人不是“能不能提申请撤销的问题”,而是“根本没必要提申请撤销”。因为此时提“申请不予执行”就等于是在提“申请撤销”。
                     
    ⑤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2年(注:仲裁裁决作出即生效)。很显然,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跟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样长的,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能得出“执行阶段只需要提申请不予执行”的结论。维权期限更长嘛。

    注释【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或者说法定情形)都是一样的,一共六种。其中(4)和(5),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其余项是由法院来审查并作出裁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特别提示:这六种当中没有“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哦。换言之,“证据不足”和“适用法律错误”不是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定理由。那出现了“证据不足”和“适用法律错误”怎么办呢?凉拌。只要原仲裁裁决无法被撤销,那么它就有执行力。谁叫你选择了一裁终局的仲裁呢。虽然有效率,但有时候裁决结果的确不让人满意,明明有问题,但也不得不照办,除非你能证明存在上述六种情况,法院才会救济你,否则个人利益只能让位于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存在意义。不要觉得难以理解,记住一句话,很多事都是利益权衡下的产物,比如法律,比如政治,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永恒的利益。

    注释【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流程虽有不同,但最后的法律后果(排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能出现的重新仲裁”这种情形)是一样的,即一旦得到法院认可,那么结果都是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回答数采纳率提问数
2 0% 2713

一个提问,一份期待;一条回答,一份回应。知识问与答,连接你和我!!

-- 来自问答管理员A证

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版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