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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区别?

wangjingxu110 | |被浏览2298次| 0
|2016-03-06 15:58:49

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区别?是不是前者是还没有在执行前,后者在执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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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4)

  • 2017-05-01 18:33:02

                                            最后的‘不能申请再审’,是说原案不可再审,还是说第三人作为案外人被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也不可申请再审了?               
           
    撤销之诉是为了保全,搞这个东东你的目的是为了不想让东西归被告。而再审的目的也是不想让东西归被告。所以没必要再审。直接打赢撤销之诉即可。如果你打不赢,再审你还是打不赢的。

  • 2017-04-13 06:24:53

    紫熙梦发表于2017-04-10 21:59:37
    最后的‘不能申请再审’,是说原案不可再审,还是说第三人作为案外人被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也不可申请再审了?

    1、能够申请再审的裁定有且只有两种,驳回起诉的裁定和不予受理的裁定。你的问题中,被驳回执行的的裁定本质上就不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
    2、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都是对自己权利的救济途径,只是两者同时发生时,法院认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有道理的,就暂停执行,算是对第三人也就是案外人的一种权利保全。这是,当事人再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确定诉讼标的的归属。此时的再审跟第三人的撤销权之诉本质上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必要再审,会造成司法自愿的浪费。

  • 2017-04-10 21:59:37

    微微发表于2016-03-08 12:45:57
    现在先看一下以下结论:

    ①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独三、无独三)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没能参加诉讼,有证据证明原生效裁判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②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可以以案外人身份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应当驳回。

    ③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应当继续通过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解决纠纷,不能申请再审。

    最后的‘不能申请再审’,是说原案不可再审,还是说第三人作为案外人被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也不可申请再审了?

  • 2016-03-08 12:45:57

    现在先看一下以下结论:

    ①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有独三、无独三)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没能参加诉讼,有证据证明原生效裁判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②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可以以案外人身份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应当驳回。

    ③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应当继续通过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解决纠纷,不能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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