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 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 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 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用户 Stephy 的问题】C选项没有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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