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用户 monnadevil 的问题】如果准备结婚的两个人买东西滑倒骨折导致婚期延误的,那个没骨折的也收受到了婚期延误的损失为什么不是共同原告?
微微发表于2016-07-13 19:15:50
丈夫滑到后骨折,导致婚期延误,妻子有没有权利做共同原告?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
因为这是侵权纠纷,要解决的是人身权损害赔偿问题。妻子并没有遭到人身权侵犯,所以无权成为共同原告。参见”当事人适格“的讲座视频http://www.360alaw.com/smart_video-smart_video.html?mod=v&tid=36
丈夫滑到后骨折,导致婚期延误,妻子有没有权利做共同原告?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
因为这是侵权纠纷,要解决的是人身权损害赔偿问题。妻子并没有遭到人身权侵犯,所以无权成为共同原告。参见”当事人适格“的讲座视频http://www.360alaw.com/smart_video-smart_video.html?mod=v&t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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