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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铜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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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受贿罪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甲系地税局长,1993年向王某借钱3万元,1994年王某所办企业希望免税,得到甲的批准,王当时就对甲说“上次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算我给你的感谢费”。但甲始终不置可否。 2003年5月甲因其他罪被抓获时,主动交代了借钱,不还的事实。甲不构成受贿罪
B: 乙的妻子在乡村小学教书,乙试图通过关系将其妻调往县城,就请县公安局长胡某给教育局长黄某打招呼,果然事成。事后,乙给胡某2万元钱,胡将其中1万元给黄某,剩余部分自己收下。本案中,黄某构成受贿罪,胡某构成介绍贿赂罪,乙构成行贿罪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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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铜锤 发表于 2014-4-18 23:57:58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A项,属于事后受贿。只要行为人将职务行为与财物形成对价关系,就是受贿。这种对价关系在职务行为之前形成,还是在职务行为过程中或之后形成的,不影响受贿的成立。即在职务行为之前、之中、之后,索取、收受贿赂,都可成立受贿罪。因此,事后受财也是受贿。具体来讲:行为人在实施服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没有受贿故意,事后明知他人财物时自己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而收受,成立受贿罪。

B项,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中斡旋受贿的区分:二者侧重点不同。斡旋受贿,行为人的侧重点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贿赂罪,行为人的侧重点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乙企图通过关系调换工作,也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胡某不构成介绍贿赂罪,而构成受贿罪中的斡旋受贿。

C项,收受贿赂时,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要求为他人实现利益。李某虽然没有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但仍构成受贿罪。

D项说法错误,因为丁在职时与赵某没有就受贿作出约定。

本题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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