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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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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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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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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4-4-15 21:54:40 | 只看该作者
【考点】注意规定、法律拟制
【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得抢劫罪属于法律拟制的抢劫罪。A项说法错误。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抢劫罪属于法律拟制的抢劫罪。B项说法错误。C项情形是注意规定,说法正确。刑法第198条第4款属于注意规定。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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