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真题解析】2013年卷三第49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master 发表于 2016-5-23 01:1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3143°C
3
  • hyc670308
  • 玉洁儿儿儿
过: 他们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C)

注:本题记住各选项背后的正确结论(粗体部分),以及微微的提示性语句即可。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官方解析】A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建议系同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提出的检察监督。既然强调同级,其实也隐含着同区域,否则将构成跨区监督,不符合地域管辖的一般原理。

      
微微提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可以直接抗,同级之间不可以直接抗,只能提检察建议或者报请上级提抗诉。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官方解析】B选项的错误在于,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一种监督方式,而仲裁机构并不是检察监督的对象

      
微微提示:“法院可以对仲裁机构进行司法监督”,但“检察院不可以对仲裁机构进行检察监督”。
       课后作业:民诉2010第44题(回顾: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官方解析】C选项正确,由于检察建议并不直接产生诉讼法上的法律后果,因此其具有较大的适用弹性,对于非讼程序中的错误也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来督促法院纠正。

       微微提示:非讼程序中的错误可通过检察建议来纠正,但不可通过抗诉、再审的方式来纠错。CD选项请合并记忆结论。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官方解析】D选项错误,因为该案并非民事诉讼,而是一起特别程序引起的案件,因而属于非讼程序。非讼程序大多自带救济机制,而无法通过抗诉、再审的方式来纠正错误,检察院提起抗诉也无法实现相应的法律效力。

      
微微提示:非讼程序的救济机制有三种。①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有误时,可申请法院撤销原判决;②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发现判决有误,可向原审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撤销原判决;③原审法院主动发现错误,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课后作业:民诉2012第44题(回顾C选项:特别程序是一审终审,不能抗诉,也不能再审。纠错机制见上方)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5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沙发
hyc670308 发表于 2016-9-1 19:04:13 | 只看该作者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玉洁儿儿儿 发表于 2017-7-8 21:36:35 | 只看该作者
A检查建议同级提,隐含同区域
B检查建议是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方式,对仲裁机构可以进行司法监督
C检查建议弹性大,对非讼案件中的错误可以通过检查建议的方式督促纠正
D例如确认公民无民事能力等的非讼案件自带救济,无法通过再审、抗诉纠正
非讼程序的救济方式有三:当事人申请撤销原判;检察院检查建议;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做出新判决。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