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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诉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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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圈圈儿楠 发表于 2017-6-13 22:00:29 | 只看该作者
一,今天完成情况,大约一个半小时听完,边听边做笔记。未做拓展。
二,今天学到什么1取保候审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2报复陷害专属于检察院自侦。3,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二选一,保证金首选,未成年人,75岁以上不用交保证金。4,故意伤害拘留,重大犯罪或现行犯要先行拘留。5,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物质赔偿,财务必须损坏丧失功能,没有损坏的追缴。6,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申请国家赔偿。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精神损失赔偿一说。8羁押期间的重新计算几种情形。
三,印象最深刻的,今天学到额都很深刻,列举出来了。
四,暂时没有。希望今天学到的能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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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Ariel要过司考 发表于 2017-6-16 16:59:26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听讲座1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2选1,一般首选保证金;可以先行拘留的7种情况;搜查、拘留、逮捕的决定和执行机关;拘留后应当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不超过24小时;不是所有询问都在看守所进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在逮捕后才会提上日程;提请审查批捕的期限;附带民事诉讼只赔物质损失,不赔精神损失,物质损失必须损坏丧失使用功能;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5种情况;不计入期限的5种情况;听起来完美的选项往往有坑;试卷上没有一个字是随便写上去的,有些字眼就是解题的点
3.印象最深的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非法搜查犯罪记得区别主体,普通公民和司法人员实施的解决途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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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pb188 发表于 2017-6-16 22:31: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b188 于 2017-6-16 22:50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听课看解析1个半小时,5到题目完成;拓展训练完成;
2、今天学到什么:羁押必要性审查,统一由检察刑事检查部门管理;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先行拘留的条件:逃跑的,流多结,随身携带凶器;拘留24内内交看守所;
讯问,交给看守所,讯问才必须在看守所进行;
附民:1、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物质损坏;3、精神损害不归附民管;           1、间接不赔;非本人不赔;
重新计算审理期限:重大罪行,补充侦查重新提交,发回重审,改变管辖;
3、印象最深的是:羁押必要性审查;
4、我有一些问题:检察院应当变更羁押或解除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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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谦卑水瓶座 发表于 2017-6-18 21:30:00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五道题目做对一题,但因为修改了司法解释没有答案了,所以还是全部做错。
2、今天学到什么:重新计算的期限和不计入期限的不同情况,取保候审
3、印象最深的是:“非法搜查"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我i有一些问题:什么是刑事执行监察部门?取保候审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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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婉婉 发表于 2017-6-20 23:50:46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
:学习完今天课程
2、今天学到什么
:1,取保候审和报复陷害罪的区别2,故意伤害拘留3、附带民事诉讼法4、重新计算侦查
3、印象最深的是
:1、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二选一,一般以保证金为主2、现行拘留24小时之后就在看守所。3、刑事执行检查5、民事诉讼,只赔物质,而且物质无法使用
4、我有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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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大花猫 发表于 2017-6-22 11:05:20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照样一个小时听完课程,包括看完所用的优质提问,特别提醒等。老师讲的真的很通俗易懂,听着也挺有意思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串起来
2今天学到什么:取保候审,拘留,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办案期限重新计算,不计入期限等问题
3印象最深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有点乱,还需要理解
4我有一些问题:2015年卷二第30题,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老师说如果提起民事诉讼赔偿,必须在财物被破坏的情况下,所以A不选,我想问的是,如果寻衅滋事,导致当事人的小狗被吓跑走丢,可以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按理说,当事人财物有损失的,但小狗只是走丢,并没有被破坏,这样的话B选项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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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yoyofanc 发表于 2017-6-23 13:42: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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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yoyofanc 发表于 2017-6-23 13:45:33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1个小时听题。2、学到了取保候审规定:不得离开居住市县,离开要保公关部门,不得进入特定场所。附带民事诉讼按键只赔物质,不赔精神。重新计算办案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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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yoyofanc 发表于 2017-6-23 13:45:44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1个小时听题。2、学到了取保候审规定:不得离开居住市县,离开要保公关部门,不得进入特定场所。附带民事诉讼按键只赔物质,不赔精神。重新计算办案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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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yoyofanc 发表于 2017-6-23 13:46:21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1个小时听题。2、学到了取保候审规定:不得离开居住市县,离开要保公关部门,不得进入特定场所。附带民事诉讼按键只赔物质,不赔精神。重新计算办案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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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dandan 发表于 2017-6-29 14:37:14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一共学习三个小时,看题目后直接听解析,从解析中了解原由,翻看条款,以及条款中涉及此类问题另外的说明。

2、今天学到什么:取保候审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报复陷害罪是专属于检察院管的自侦案件;保证金和保证人二者选一即可;注意未成年人和75岁以上老人;对于取保候审的两个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和县;2公检法可以根据案情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拘留的情形:公安拘留和检察院拘留的条件;24小时必经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期间的重新计算。

3、印象最深的是:保证金和保证人;取保候审;
4、我有一些问题:附带民事诉讼指的是:我已经有刑事诉讼的前提下,又出现了民事诉讼?这个不是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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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sfks5694829 发表于 2017-7-5 15:35: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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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无忧龙女 发表于 2017-7-7 10:59:19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除了拓展训练关于期间计算没完成,其他都完成。期间计算的感觉有点复杂。总共时间花了稍微长些,大概三个小时。因为自己还做了笔记;2、今天学了取保候审一些规定,报复陷害和诬告陷害区别。保证金和保证人不能同时使用。拘留问题。羁押审查必要性问题,形诉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故意伤害拘留问题。期间重新计算和不计入期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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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慕雪 发表于 2017-12-6 21:40:43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 : 2、今天学到什么 : 3、印象最深的是 : 4、我有一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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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慕雪 发表于 2017-12-6 21:47:58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
:  听解析十五分钟  做笔记 和学习别人笔记 30分钟    巩固真题10分钟  今天学习的昨天的一般课程   昨天没完成的原因自己没状态   以后注意
2、今天学到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      由检察院刑事执行检查部门办理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物质损害的两种类型  对应的题目表述有差异  注重理解与记忆
                             

3、印象最深的是    羁押必要性审查

4、我有一些问题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程序过程是如何的,是一审开庭前提起还是庭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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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Ruth 发表于 2017-12-7 22:29:10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 :当天听完讲解内容,今天看的周边联系问题。

2、今天学到什么 :报复陷害罪由检察院侦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院刑事执行检查部门负责。

3、印象最深的是 :报复陷害罪原来是职务犯罪;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财务损坏而不是消失。

4、我有一些问题 : 是不是可以列出其他和报复陷害罪类似的罪行。

微微回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范围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6、行贿案;7、对单位行贿案;8、介绍贿赂案;9、单位行贿案;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1、隐瞒境外存款案;12、私分国有资产案;13、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6、在法追诉、裁判案;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8、私放在押人员案;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18、环境监管失职案;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2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22、放纵走私案;23、商检徇私舞弊案;24、商检失职案;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捡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索院立案侦查。


       只需要记住上述粗体字部分即可,尤其注意(三)(四),后面还会有题目涉及这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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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terronchen 发表于 2018-1-2 20:55:59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完成情况没法记录,用碎片时间完成,只做了一部分扩展练习,错误率太高,太打击。
2、今天学到什么:取保侯审、拘留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办案期限重新计算规则。
3、印象最深的是:取保侯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报复陷害罪主体为公务员,且是由检察院直接侦办的,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选一个、取保候审优待未成年人及75岁以上老人允许适用保证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3天,7天和30天情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对主体物实行破坏,来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应申请国家赔偿而不是附带民事诉讼、办案期限重新计算,必须是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申请回避应当休庭和二审阅卷都不重新计算办案期,而补充侦察则可以。
4、问题: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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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莎莎 发表于 2018-1-7 20:48:14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事情多,但还是完成了基本任务
1、今天学到了取保候审【含义、执行机关、类型、义务】、拘留、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附带民事、重新计算期限
2、印象最深的是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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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朱古力 发表于 2018-1-17 14:34: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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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林木 发表于 2018-1-17 22:25:10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一边听解析一边做笔记用了两个半小时,记录了三页纸,今天的题目涉及的内容有点多。
2、今天学到什么:1)取保候审的的执行机关、保证金和保证人的使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应该遵守的义务;2)拘留特别是先行拘留的条件;3)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时间、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机构;4)刑事附带民事诉请的条件、寻衅滋事的两种情况;5)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
3、印象最深的是:取保候审都是有公安机关来执行的;报复陷害罪是检察机关自侦的案件,检察机关自侦的案件基本是与公务员有关的;取保候审时保证金和保证人只能二选一;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的市、县,因案情需要可以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场所,变更住址应当在24小时之内报告;拘留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紧急情况下可以无证搜查,防止犯罪的发生;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后进行的;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有侦查机关进行,审判阶段是有公诉机关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请中财物损失的必须是财物被损坏失去使用功能方可提起;寻衅滋事包括挑衅他人对其随意殴打或者随意破坏公司财物,均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羁押期;补充侦查一般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补充侦查会造成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限重新计算;申请回避会导致休庭,但不会影响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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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水晶球 发表于 2018-1-25 20:47: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晶球 于 2018-1-25 20:51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

2、今天学到什么
(¬非,∧并且,∨或者,⊃包含,∀应、所有,∃可、存在)
一、取保候审
执行:公安机关
保证方式:金或人。不存在:金且人。可只人保:未成年∨75+∨无钱。
默认区域:所居住市县
限制场所:“特定”场所的解释:其他确有必要的;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二、拘留
拘留≠押看守所,∃前24h∨提解出所
拘留逮捕∧刀爆→无证搜查
拘留期限:公安30+7,检7+7+3=14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检方∧捕后
统一由检方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负责。¬公诉¬侦查¬侦查监督(非)
四、刑事附带民事
私权∧(人身损害∨物损坏)→刑事附带民事。¬钱¬变卖(非)
公权→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刑事→ 无精神损害赔偿
五、办案期限
公:侦查、羁押期限
检:审查期限
法:审理期限
审后:刑期

阶段                不计入                                         vs        重新计

审前                公:未定身份∨精神鉴定                公:重要罪行(3年以上)
                检:变更管辖                                检:退补充侦查后(捕、诉)

审中                法:二审(抗诉、上诉)                法:二审,发回重审
                        检阅卷1月                                法:退补充侦查后(审理)

审后                不应计入刑期的(脱逃、非法监外执行)

另外
寻衅滋事的两种情况:a. 挑衅别人,随意殴打骚扰对方;b. 随意损毁他人财物。
公:老百姓,诬告陷害罪
检:公职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罪

3、印象最深的是
虽然 《刑诉法》  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但,先行拘留没有规定,必须出示拘留证。
  删除线{我考虑“先行拘留'到底是拘留的一种特殊形式(先拘留,再办拘留证,80条),还是逮捕的先行环节(先有证拘留,再逮捕,69、75、113条)?。刑诉法模棱两可。白马非马?先行拘留到底是白马,还是海马?}
事实是可以后办拘留证。记住事实就行。
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别纠结了,法律也不能完全严谨。
4、我有一些问题
比如,侦查机关非法搜查造成损失,是不是需要等案件公诉胜诉后,才能自行提起行政诉讼,再胜诉后才能再提出国家赔偿要求?

除了有先行拘留、无证搜查,还有哪些先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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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温蓝稳兰 发表于 2018-2-1 23:18: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无打扰情况下,顺利完成了。2、今天学习了取保候审、先行拘留、羁押必要性审查、拘留期限、附带民事赔偿。3、印象深刻的是: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报复陷害罪主体为公职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后至审判期间进行,由同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执行;刑事无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只对损失或丧失功能的财务申请赔偿;5中不计入期限、4种重新计算期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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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大蜜汁鸡翅 发表于 2019-5-21 21:43:16 | 只看该作者
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于逮捕后整个侦查审判执行过程, 由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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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大蜜汁鸡翅 发表于 2019-5-21 21:43: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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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大蜜汁鸡翅 发表于 2019-5-21 21:46: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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