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辨析】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两个基本原则。但是,并非所有的合同都能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准据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某些与外资有关的合同、劳动合同、消费者合同等是禁止或限制意思自治的,在确定合同最密切联系地时,我国采用的是特征性履行的理论,即在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的,例如某些与外资有关的合同、劳动合同、消费者合同等是禁止或限制意思自治的,故A项错误。
《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故B、D项正确。
国际私法关于合同准据法有分割论和单一论之分,两者的分歧表现在:①对于同一合同,单一论主张对整个合同适用同一法律,分割论主张合同的不同方面适用不同的法律;②对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单一论主张不分类型,统一确定其准据法,分割论主张不同类型的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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