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1
711°C
1
  • 题库小编—碧鲜
过: 他们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试卷: [查看]
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 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 隐藏
D: 隐藏
付费试卷中的题目,无法查看完整选项和答案! 马上去购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5-1-16 20:40:13 | 只看该作者
【解析】生效于2012年12月10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此条款说明公共秩序保留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排除国际条约适用的,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

公共秩序在英美法系中又称为“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指一国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原则,故B项表述正确。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在一国依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适用外国法时,如其适用将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便可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项制度已被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肯定,尤其是二战以后,越来越多的冲突法公约订立了这项条款。故C项表述正确。

我国法律中常常将“公共秩序”表述为“社会公共利益”,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故D项表述正确。本题答案为A。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