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2、六机关《规定》第27条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解释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一规定,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问:那现在到底是两个阶段还是三个阶段?
更多关于 "补充侦查现在到底是两个阶段还是三个阶段?" 的相关知识 ›››
童志婷
一个提问,一份期待;一条回答,一份回应。知识问与答,连接你和我!!
-- 来自问答管理员A证
扫描二维码进入手机版
|小黑屋|触屏版| ( 蜀ICP备13022813号-1 ) 蜀ICP备13022813号-1
GMT+8, 2024-5-3 08:4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