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可以直接上诉法院为什么还要要求检察院抗诉
检察院抗诉期为十日,被害人第五日申请抗诉,检察院第五日决定抗诉,那么检察院还有时间提起抗诉了吗。
还有法条中的日是否为工作日,如若为工作日则此题无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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