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表现为证言笔录。经办案人员同意,证人也可以亲笔书写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的特点:
(1)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其陈述受利害关系影响较小。
(2)陈述的是亲身感知的事实。
(3)容易受到其他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4)证人证言不可替代。即使共同经历了同一案件的人,也不得互相替代作证。
(注: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故证人不适用回避)
这里想问何谓互相替代作证?可举个简单的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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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8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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