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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诉2015年第96题D选项 有疑问

问答小编—Qsir | |被浏览2373次| 0
|2016-04-11 04:02:55

【用户 六月汤圆 的提问】刑诉第七天96题D项“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像这种不是上诉或者抗诉,如果发现量刑轻了可以发回重审加刑是么?是不是不加刑只适用于上诉,其他的不受这一原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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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6 23:20:11

上诉不加刑,顾名思义,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二审法院才不加重刑罚。
如果存在检察院抗诉的情况,那自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二审法院该怎么加就怎么加。
要不然,这个原则就应该叫“抗诉不加刑”了,对吧
当然,也不要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除了公诉案件以外,我们还有自诉案件。
而在自诉案件中,如果自诉人,也就是广义的被害人这面,他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那么二审法院也应该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该怎么加就怎么加。
所以,小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只要存在着检察院抗诉或者是自诉人自诉的情况,那么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把这句话记下来就行了。

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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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2)

  • 2017-08-16 23:20:11

    上诉不加刑,顾名思义,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二审法院才不加重刑罚。
    如果存在检察院抗诉的情况,那自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二审法院该怎么加就怎么加。
    要不然,这个原则就应该叫“抗诉不加刑”了,对吧
    当然,也不要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除了公诉案件以外,我们还有自诉案件。
    而在自诉案件中,如果自诉人,也就是广义的被害人这面,他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那么二审法院也应该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该怎么加就怎么加。
    所以,小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只要存在着检察院抗诉或者是自诉人自诉的情况,那么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把这句话记下来就行了。

  • 2016-04-12 12:20:28

    1、上诉或者抗诉,跟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由最高院复核后“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没有什么联系。

    2、六种情况会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  (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没搞清楚的,自然发回)
    ②出现新证据,发回                (人命关天,有新证据自然要慎重)
    ③事实正确,不应判死,发回  (判错了,不应该判死刑,那自然发回)
    ④违反程序,影响公正,发回   (违反程序的,不管是刑诉还是民诉,都是一律发回。因为程序法必须程序公正)
    ⑤数罪并罚,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全案发回     (看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应该想到发回重审)
    ⑥共同犯罪,部分被告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全案发回  (同上)

    相关法条:《刑诉解释》第350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上诉不加刑原则,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情况下才适用,目的是打消被告人对于上诉的顾虑。如果上诉会被加刑,那被告人就不敢上诉了,很多冤假错案就得不到二审的纠错机会了。

    4、如果检察院抗诉,觉得一审法院判轻了,那么有抗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该判多少就多少,不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哪怕是同时存在被告人的上诉,明白了吗?
         笔记你就写,“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适用于单独存在被告人上诉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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