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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法 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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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4022153 发表于 2017-2-25 08: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2-25 09:11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用5分钟做题,听解析1个办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玩忽职守、身份犯、不作为犯罪、单位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吸收犯。
3、印象最深的是:(1)主观罪过不涉及身份犯,认识不到不影响定罪(警察下班抓小偷)。过失毁坏财物没有这一罪名,打击错误,以杀人未遂定罪处罚。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只能是人做出的。只要有犯罪故意要么既遂要么未遂,不存在过时或者意外事件的情况。做题要看题目的信息,对于过时致人死亡的罪它的犯罪构成没有预见发生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2)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而不为,白话是让你做你就做,不做就犯罪。刑法规定的做都是人又能力为的事情。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义务、能力、因果关系。当没有能力救助,即使有救助义务,也不承担不作为的犯罪,现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就单独定罪。由于先行行为造成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处于危险中,加害人就有救助义务。先行行为可恶意是犯罪行为,也可能不是,如果是犯罪行为,则考虑结果加重犯,不再对不作为犯罪另行定罪处罚,而是从重处罚。例如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有时候先行行为可能从过失转化为故意犯罪。(3)单位犯罪可以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也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比如刑法137条重大责任事故的姐妹罪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但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就是单位行为,不再和单位本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单位可以和单位以外的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单罚制是直接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有时候就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了。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没收财产是因为没收财产是合法的财产,比如单位的桌椅板凳,单位虽然违法,但是还要继续营业的,所以只能判处罚金。(4)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对象认识错误(甲误认为是乙),还有打击错误(行为偏差),还有方法错误(白糖当成砒霜)我国使用通说即法定符合说只要符合犯罪构成的范围就认定为犯罪。只要发生轻伤害以上的结果就认为故意伤害罪既遂。具体符合说是客观事实单独定罪。(5)吸收犯,行为人数个犯罪行为侵犯相同的法益并且指向相同的犯罪对象。包括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全部认定为吸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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