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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法 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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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jingdear 发表于 2016-4-13 17: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10分钟,听解析1.小时,办公室太吵,反复听好几遍。
2、今天学到什么:绑架罪、抢劫罪、侵害通信自由罪与毁弃邮件罪、贪污罪与盗窃罪的起罪点,伪造证件罪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与诈骗罪的牵连,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3、印象最深的是:
(1)绑架罪通常侵害两个法益,即人身权和财产权,但不必要两个权利都侵犯才构成,只要一绑匪就即遂。与抢劫罪的区别点在于,抢劫是以一开始就是以占有受害人的财产为目的,绑架是以让被害人以外较亲密的人提供财物为目的。
(2)抢劫罪,抢的不只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财产权利凭证。不只是财产的增加,也可以是债务的减少。
侵害通信自由罪与私自毁弃邮件罪,不同在于主体,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才构成毁弃邮件罪。贪污罪起罪点是5000元,盗窃罪起罪点是500-2000元(各地视情况而定)。
(3)贪污罪的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产。2、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与贪污的区分:一是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人员(村民小组),贪污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概括为劳务与公务。二是客体不同,职务侵占的对象是非国有财物,贪污的对象是公共财产。三是客观行为,均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贪污有窃取和骗取的手段。
(4)伪造证件为了诈骗的,伪造证件罪与诈骗罪牵连犯,重罪行为定罪从重。直接正犯,亲手实施了犯罪,完成了犯罪构成要件,并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间接正犯是指间接实行犯,即把他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
(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只有单位对单位借款,才不构成,但借款利益归个人的,仍构成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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