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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解析】2010年卷三第3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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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qianheqinghai 发表于 2017-4-2 08:2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避制度考点:①需要回避的人有两大类:a参与本案审理的审判人员;b参与本案审理的辅助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书记员、翻译人员、执行人员。②证人具有不了替代性,不适用回避制度;③即使没有人可替换,该回避的必须回避,哪怕是全体回避;④回避理由:需要回避的人与人的关系;需要回避的人与事的关系;需要回避的人或事与本案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⑤提出申请回避的时间:原则是来听审理时,例外是庭审辩论结束前。⑥三级制的决定机制:针对审判辅助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针对陪审员和审判长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针对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⑦回避决定的复议:只能向作出决定的法院提起复议申请,只能提一次。⑧回避申请提出到回避决定作出这段时间,被申请回避的相关人员需要暂停对本案的审理工作,但紧急情况除外。复议期内相关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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