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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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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 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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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铜锤 发表于 2014-4-19 00:02:07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A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行为类型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B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类型之一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与其关系密切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类型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如果在职时没有约定,则不构成受贿罪。丁不构成犯罪。

本题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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