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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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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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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乙中途下车后,甲误以为乙忘了拿走提包。为了非法占有该提包内的财物(内有司机为他人代购的13部手机,价值2.6万元),甲提前下车,并将提包拿走。司机到站后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失,便报案。公安人员发现甲有重大嫌疑,便询问甲,但甲拒不承认,也不交出提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B: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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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4-4-18 06:29:34 | 只看该作者
解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盗窃罪与侵占罪具有包容重合关系。盗窃罪是重罪,侵占罪是轻罪。从逻辑结构上看,盗窃罪包含侵占罪。行为人有盗窃的故意,就包含了侵占的故意;有盗窃的行为,也包含了侵占的环节。而侵占罪无法包含盗窃罪。

行为人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据为己有,实际上是他人在占有的财物,即主观想犯侵占罪,客观上拿了他人财物。这属于不同犯罪构成间的对象错误。从主观出发,行为人既有侵占故意,也有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既遂)。从客观出发,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没有盗窃故意,属于过失盗窃,不构成犯罪。最终,对行为人定侵占罪(既遂)本题答案:AB。

【评价及预测】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认识错误还有另外一种情形需要注意:行为人以为是他人在占有的财物而盗窃,实际上是他人遗忘物,即主观想犯盗窃罪,客观上拿了他人遗忘物。从主观出发,行为人构成盗窃罪(未遂),当然如果手段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任何危险,则无罪。从客观出发,行为人构成侵占罪(既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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