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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经济、海事海商纠纷,如有仲裁协议,法院认为

问答小编—Qsir | |被浏览696次| 0
|2014-01-25 14:12:30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经济、海事海商纠纷,如有仲裁协议,法院认为该协议无效、失效或约定不明无法执行,在决定受理前应报所属高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前,可暂不受理。这一制度是?该制度还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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