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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测练#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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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wen0563 发表于 2013-12-23 11:1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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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 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 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 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对“罪过”的理解。
选项A说法错误。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要件。行为人尽管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只要知道自己应当履行职责、且有条件和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导致重大损失,就认为行为人具有犯罪过失,即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影响罪过的认定。
选项B说法正确。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断即可。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
选项C说法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说法错误。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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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 发表于 2013-12-23 11:39: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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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enwen0563 发表于 2013-12-23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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