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考点三十一:技术合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1
429°C
沙发哦 ^ ^ 马上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考点三十一:技术合同
1.职务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规则: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专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完成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以下权利:①署名权;②获得奖励或者报酬的权利;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的权利。
2.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①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开发人”;②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优先受让权;③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①专利申请权由合作开发人共同享有;②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③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优先受让权;④取得专利权后,放弃自己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权益归属:没有约定的:①当事人均享有使用权、转让权。即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②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即在追认之前,转让合同与许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