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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 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 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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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3-12-18 1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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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 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 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该牛踢伤小孩丁,需赔偿医疗费8000 元。因资金紧张,甲、丙主张将牛卖掉还债,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若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视为等额享有
B: 甲、丙份额合计已经超过50%,有权处分该牛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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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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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3-12-18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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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①甲、乙、丙对牛构成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104 条的规定,共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没有出资比例的,视为份额均等。本题应当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份额,故A 选项错误。
②根据《物权法》第97 条的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物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丙的份额不足三份之二,故B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③根据《物权法》第102 条的规定,共有物致人损害的,共有人对外负担连带责任,故C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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