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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解析】2006年卷三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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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25-6-2 11:5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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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解题思路]

本题综合考查缔约过失责任、恋爱关系、一般侵权和自担风险,难度较大,错误率较高,特别是A项,错误率最高。

A项考查缔约过失责任,关键词为“某日商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的过程中,一方违反诚信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双方并未开始进行“磋商”或“谈判”,即并未进入缔约阶段。因此,并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恋爱关系,关键词为“嫁给”。恋爱关系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关系之一,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虽然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但这种人身关系不能产生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婚约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恋爱关系不受民法调整。本题中,甲对乙说:如果你考
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二者属于恋爱关系,不受民法调整,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请客吃饭,关键词为“极力劝酒”。根据生活常识,适量饮酒对身体并无伤害,但大量饮酒极有可能对饮酒者的健康造成损害。在请客吃饭的过程中,如一方极力或恶意劝酒,应认定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其行为构成一般侵权。因此,二者间成立侵权民事法律关系。故C项正确,当选。

D项考查自担风险,关键词为“水库游泳”和“抽筋”。自担风险,又称自甘冒险,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某种可能发生风险的活动时,除非组织者或其他参加者存在过错,否则受害人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如相约打篮球、踢足球去水库游泳、骑马、爬山等。本题中,甲因“抽筋”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件(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乙对甲的死亡主观上不具有过错(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其行为不构成一般侵权。因此,二者间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故D项错误,不当选。

[核心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76条[自担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第1201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常见错误分析]

本题错误率最高的选项是A,其次是D。有人认为A项中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预约合同”,甲乙双方因该合同而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误选A。有人认为D项中甲去游泳是受乙的邀请,乙对甲的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还有的人认为D项中甲死亡,会导致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因而误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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