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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7年卷三第5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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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25-3-24 09:0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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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哦 ^ ^ 马上
      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关于乙的质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乙可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丧失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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