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肖像权、名誉权 【解析】 ①《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有二:(a)以营利为目的;(b)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不能认定为擅自使用赵某的肖像,亦非以营利为目的,难谓对赵某的肖像权构成侵犯,故A选项错误。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非“赵某的肖像”,同样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犯,故B选项错误。
②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a)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或诽谤行为;(b)侮辱或诽谤指向特定的一人或数人;(c)侮辱或诽谤行为对第三人公开;(d)导致受害人的客观社会评价因此被降低。张某并未对赵某实施侮辱或诽谤行为,没有侵犯赵某的名誉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③题外话:凭直观感受,我们会觉得张某的行为具有“搭便车”的嫌疑。有些国家规定了公开权(theright of publicity),是一种界于知识产权和人格权之间的一种权利。若擅自模仿他人的形象、声音、台词进行营利活动,可能构成对公开权的侵犯。由于我国尚未规定公开权,且人格权采法定主义,张某的行为在现行民法中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