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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2012年卷三第40题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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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 发表于 2016-6-14 12:2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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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37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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