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薛豹2012 于 2017-3-12 00:16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 做真题15分钟,听解析30分钟,做练习20分 钟。 2、今天学到什么: 1.集中审理原则 2.审理时未满十八岁,一律不公开审理 3.自诉案件种类 4.什么是合适成年人制度 5.刑诉法上的近亲属,上、下、平 推一辈 6.和解协议必须马上一次性付清,调解协议可以分期,且有 了和解协议,可以从宽处罚。 7.上诉不加刑原则 3、印象最深的是: 1.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案件(可调解);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公诉转自诉,公诉案件,已经走了侦查阶段,只是检察院不起诉,这类案件不适用调解。 2.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未成年人最后陈述后做补充陈述。辩护人则不可以,因为之前辩护人已经做过总结了。 3.所谓法定代理人,范围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法定代理人享有跟被代理人相同的诉讼权利,但不能代替被代理人做陈述,以及服刑。合适成年人制度,是在缺乏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立法者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保护措施。(未成年人不喜欢是可以换的。) 4.控告公检法诉讼过程中的所有违法行为 ,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行使。合适成年人只能提意见不能提控告。 5.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6.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7.庭前问题不解决实体问题,即不能“越俎代庖”做判决,故出示过的证据仍需庭审时举证和质证。只不过有些无争议的证据可以简化,当庭再次出示一次,一笔带过,然后把时间留给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辩论。 8.公诉案件的刑事部分不能自行和解,但附带民事部分可以和解。有和解协议的可以从宽处罚。和解协议必须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做不到可请求法院调解。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请求可随时调解,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以。调解协议可以 分期履行。禁止调解后又提附民。 9.《刑诉解释》——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 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4、我有一些问题: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