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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民诉 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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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brlyr612 发表于 2017-2-27 23:38:48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下午用时1个小时,做真题+听解析
2、今天学到的知识:反诉;二审中的上诉人;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异议权;支付令;
3、印象最深刻的是:
(1)支付令是介于协商和起诉之间的可以利用公权力维护私权利的方式,原来对支付令没有学明白,今天学明白了。支付令只有15天,过了就有强制效力。而且法院对于支付令异议只是形式审查。能阻止支付令的就到发出支付令的法院去提出异议或者起诉。
(2)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对执行管辖和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但是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和中止执行的裁定不能提出异议。
4、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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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真之灼鉴 发表于 2017-3-5 23:20:41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学习耗时1小时,做题10分钟,听讲座30分钟,看小绿皮及做笔记20分钟。

2、今天学到什么:上诉权、民事基本原则、反诉

3、印象最深的是:民事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不好区分

4、我有一些问题:通过微信和回帖已经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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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风筝南飞 发表于 2017-3-9 10:43:56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学习情况:听课及做题一共一个半小时
2、今天学到了什么:
(1)支付令: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会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只要债权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就会向债务人下达支付令。债务人收到支付令15天内既不还钱又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做出后,并不是当然具有强制执行力,因为法院只是对债权人提出的材料做形式审查。如果债务人对做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异议,那么支付令就失效了。如果债务人对不是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异议,支付令仍然有效。债务人拒不签收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
(2)执行期间,当事人不能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提出异议,案外人可以。当事人也不可以对执行中止的裁定提出异议。但是当事人可以对关系权异议及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异议审查及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3)处分原则:我告什么,你法院就判什么;我没告的,法院不能判。辩论原则:你法院裁判做出的结论必须依据我们辩论得出来的事实。
(4)同等原则:当事人中一定有外国人
(5)二审中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反诉的,法院或调或审。调:调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
3、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2010年88题,一审离婚没有涉及财产,所以二审处理财产,违背了辩论原则。因为审理婚姻关系,需要认定的时候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而该项事实不能作为认定财产分割的定案依据,因此是违背了辩论原则,就是裁判做出的结论是缺乏依据的,同时也违背了两审终审原则。而2010年97题,利息的判决是基于一审认定的双方租赁关系的成立,这个判决结果是有事实依据的,因此没有违反辩论原则。
4、我有一些问题: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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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衣菲 发表于 2017-3-17 17:23:14 | 只看该作者
第14天,民诉第6天

89支付令
债权人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只要符合形式,法院就下,不论是否有事实。
送达对方,如果15天内对方不还也不提出异议,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就停止。
这事法院只形式审,不是实质审。
如果债务人向支付令法院起诉,影响支付令效力;向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效力。

90执行阶段当事人异议
执行管辖权异议;执行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性有异议;

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的异议在庭审时就可以提出,没必要到执行阶段
当事人不能对中止执行裁定提异议,法院有法定事由中止,又不是不执行了。

97-100
97同等原则  是涉外的,

98凡是提起上诉的都可以被列为上诉人,二审法院围绕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审理;
处分原则与诉讼效率的矛盾,任何一方作为上诉人,另一方的就无法管,没必要拆成两个诉。
99二审中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审级利益
二审法院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可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除非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以。
100反诉
一审提,与本诉合并审理
二审提,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或者是经当事人同意后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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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丢丢丢手帕 发表于 2017-4-13 09:42:35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
2、今天学到什么:支付令的含义、效力;关于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享有的异议权:法院的管辖权、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的区分、平等原则和同等原则的区分;二审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处理

3、印象最深的是: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的区分
4、我有一些问题:支付令在15天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可是支付令的申请不需要法院进行内容审查、那如果债务关系根本不存在,而支付令又可以留置送达,那当事人没收到,15天后就强制执行了,当事人岂不是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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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蒲公英 发表于 2017-4-14 20:38:49 | 只看该作者
反馈内容:

1、今天完成情况:这是今天完成的第二课,上班时间零星学习,学习时间不好计算。算是学完一课后的额外收获吧

2、今天学到什么:支付令;执行阶段的异议;上诉权;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在主张权利时必须保持一致;反诉

3、印象最深的是:
支付令
(1)15天内还钱
(2)注重效率,满足法定形式即可
(3)申请阶段,法院只负责形式审查,而不负责实质审查

执行阶段,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可提出的异议:
(1)执行管辖权;
(2)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当事人不可提出的异议:对执行标的所有权归属,但是案外人可以提

二审阶段,无论是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还是被告提出反诉,处理方法:或调或审
具体解释: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还可以经当事人同意一并审理

反诉
一审阶段提出,反诉本诉一起审理,除非反诉是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则裁定不予受理,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审阶段提出,或调或审



4、做题技巧:
不定项选择中,选项是相互矛盾的,这样的题目就是穿了马甲的单选
其中,最符合常理的选项,不选
没有合理性的选项,不选
既有合理性又具有中庸特点的选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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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0597hang 发表于 2017-5-8 22:41:19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做真题40分钟,听解析90分钟

2、今天学到什么:1.支付令2.执行阶段的异议3.诉讼平等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4.二审上诉人的判断5.在二审中变更或是增加诉讼请求

3、印象最深的是:
支付令:当事人在财产上的纠纷,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前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只会审查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不会看是否有纠纷事实。只要材料齐备法院就会发支付令要求对方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内把钱给对方。如果一方收到支付令15天内及不还钱也不向法院提出异议,只申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比诉讼更高效比协商更正式的要钱方式,在申请支付令的时候法院不会具体审查权利义务关系,只需要满足法定的申请形式,申请阶段法院指负责形式审不负责实质审。如果债务人对支付令有异议则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同样也是只负责形式审,材料齐全则法院裁定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失效
形式审查可以让支付令失效,高于形式审查的诉讼则也可以让支付令失效
2.执行阶段是民事纠纷解决到最后落实到实处的一个阶段   执行管辖权当事人是经常会提出异议的例如:对当事人在审判地外的财产,当事人可能会提出异议
对于合法性:只要当事人觉得法院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当事人的权利就算当事人不懂法当事人也是可以提的
案件外人可以对标的的归属题异议,但是当事人是不能在执行阶段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因为判决已经生效)只能对执行的合法性和管辖权提异议
3.当事人诉讼平等原则(民诉法第8条):平等,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双方的诉讼权利也是相同的和相互对应的。诉讼双方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同等原则:天下大同。涉外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外国人给予国民待遇一视同仁。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民诉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1.含义:同等原则(是国民待遇在诉讼法当中的表现,给予外国人在诉讼中的国民待遇)。对等原则:只中国的当事人在外国法院诉讼时受到了歧视和限制,则对应的该国的当事人在中国诉讼时也会受到对等的歧视和限制
2.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是有相应的逻辑关系的
3.技巧:只有提到外国人才有可能与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有关的
4.二审中甲乙丙都上诉了,凡是提出上诉的都会被列为上诉人:要准守处分原则。如果只列了甲乙为上诉人则只能审理本金的问题,如果列丙为上诉人则只能审理利息的问题,因此将甲乙丙都列为上诉人则可以都审
5.甲乙两人在民事上对于房屋是一个共同公寓的关系,因此在诉讼中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的一个法律关系,在我国法律当中共同原告在主张权利的时候必须保持一致
丙的请求是建立在相同法律之上的请求就是反诉(一般是合并审理的,在一审的过程中)此出是二审,二审过程当中不论是反诉还是增加诉讼请求都是活调或审(审的话要一方是当事人同意才能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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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pb188 发表于 2017-6-24 22:04: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b188 于 2017-6-24 22:16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
:做题10分钟,听解析30分钟。
2、今天学到什么
:支付令,反诉,上诉人,
3、印象最深的是
1、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必须送达给本人,送达后15日不履行义务也不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向别的法院提诉讼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只有向发出支付令法院提才能发生支付令失效的效力;二审新增诉讼请求或提反诉,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不能对标的提归属异议,案外人可以,也不能对执行中止提异议,因为法院不会因一方当事人急于拿到执行标的而恢复执行。
2、还是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感觉懂了,但感觉又不懂。记住了答案,记不住原理。
4、我有一些问题
怎么从提干中找到有效信息来支撑当事人已经辩论过了?201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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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谦卑水瓶座 发表于 2017-6-29 17:44:51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昨天4题,今天就6题,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今天学到什么:支付令,执行阶段当事人有权提起的异议权,二审时,原被告都提起上诉,均是上诉人,
3、印象深刻:二审法院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时,法院不可以直接判决,除非当事人同意。可以先调解,调不成另行起诉。
4、问题,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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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ks5694829 发表于 2017-7-7 11:50: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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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无忧龙女 发表于 2017-7-19 09:53:19 | 只看该作者
1、今天完成情况:今天完成每多久,主要是昨天没做完的今天跟上。大概也就花一个半小时就可以了。2、今天学习了什么:支付令。上诉权问题。反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督促程序。二审调解。3、印象最深的是:(1)支付令,不会审查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申请阶段满足形式即可,债务人不服法院也只是形式审。有理由就行,不审是否真实。债务人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会使支付令失效,债务人向别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2)二审对于增加还是反诉的处理。不能改判,除非对方当事人表示同意愿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才可以直接判。不能直接判的,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另行起诉。(3)督促程序,有双方当事人的程序,才能开庭审理。督促程序只有一方当事人,因此审理时不开庭。督促程序,不适用调解。(4)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根据情况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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