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令:
a、债权人书面申请法院支付令,法院不审查内容,只是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即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对方在15日内还钱,对方即不还钱又不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效力要在对方过了15天即不提异议又不还钱的情况下依申请才可以有,支付令的法律效力是在送达后就有。
b、支付令只送达给债务人本人,债务人拒绝收取的,可以留置送达。
c、对支付令的审查是形式审查;债务人书面异议或者在法定期间内向支付令做出法院起诉的,支付令失效;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d、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2、执行行为异议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以提的;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案外人提的,两者在范围上有重合;执行行为异议包括管辖和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关于所有权的归属,案外人提异议,法院应当在15天内审查,一般书面提特别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异议审查期间可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是不得进行处分。
3、案外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4、民诉基本原则
5、上诉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
a、该上诉是与对方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该上诉人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6、二审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
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因为是新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7、二审的裁判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况:
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b、未经开庭审理而做出的判决
c、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d、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8、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以判决、裁定形式驳回上诉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