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程序法定——立法上有法可依,执法上有法必依。大陆法系的程序法定是实体+程序法定;英美法系的程序法定是程序法定(不要被判例原则蒙蔽,法治发展更早)
b 通缉令——发布机关只有公安(遍及各地的优势);决定机关有检察院、公安。至于哪一级公安发,主要看嫌犯在哪,超出范围上报上级有权机关
c 关系——公、检是领导(本质是行政机关,决定权在上级),法是监督(决定权在自己)
d 【申请】撤回起诉——≠就可撤回起诉,没有撤回起诉这项权利?自诉是自诉人和公诉是检察院。被害人不服判决裁定可申诉,不可上诉,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e 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回避的客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f 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g 检察院侦查管辖——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2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也可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
h 近亲属——代为行使权利的时候常见于被害人死亡或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形;死亡后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