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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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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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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 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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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5-2-27 01:13:00 | 只看该作者
【疑难辨析】

       有的同学可能会考虑股权合计的问题, 也就是《 公司法解释二》 第 1 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并符合公司法第 182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这就涉及到如何解题, 虽然法律允许股权合计, 但本题均未出现 “ 合计持有 ” 的字样, 故不予考虑合计情形。

       其次, 本题 D 选项“ 股权收购”也属被偏爱的出题点。再次提醒同学们注意,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这是有法定前提的,即第 74 条所指 3 种情况 : (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不属于上列情况, 故 D 选项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时的原告资格。

       依据《 公司法》 第 182 条规定, 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 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三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70% 、25% 、5%,所以只有甲、乙属于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 故 B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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