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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 刘某、 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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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碧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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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 刘某、 姜某、 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 隐藏
D: 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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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碧鲜 发表于 2015-2-27 01:59:39 | 只看该作者
【解析】

ABD项:《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AB项错误,D项正确。

C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设立分公司时,对于负责人只需提供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不要求分公司必须由公司股东担任负责人。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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