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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坶开具一张5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 [打印本页]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1-16 21:30
标题: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坶开具一张5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
[exam=6380]
作者: 题库小编—碧鲜 时间: 2015-1-16 21:31
【疑难辨析】我国2011年生效的《法律适用法》主要解决了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其涉及票据法律适用的只有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而关于票据的法律适用,更多的规定是在《票据法》中,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目前在票据法律适用问题上,还是应以《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解析】《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本条实际上是对持票人责任的规定。为了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示票据,将拒付情形通知出票人和背书人,并按规定方式取得拒绝证明。因此,票据的追索权适用付款地法律,即丙国法,A项错误。
《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本案中乙国为出票地,故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B项错误。
《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该支票的记载事项应适用出票地法,即乙国法,C项正确。
《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其本国法,即甲国法律,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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