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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提问】合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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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表述,是否正确:

1、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3、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4、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5、再审程序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6、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7、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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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微博爸 发表于 2014-12-1 15:00: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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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isaac86 发表于 2014-12-2 17:15:31 | 只看该作者
1.对。
2.不对。应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另行组成合议庭。
3.不对。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应组成合议庭。
4.对。
5.不对。原来是第一审的,可以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6.不对。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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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incognito 发表于 2014-12-2 22:43:32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对。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用一审程序重审、再审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可以有陪审员。
3、不对。选民资格案件或特别程序中的重大、疑难案件应当采用合议制。
4、对。
5、不对。再审时如果适用一审程序,合议庭中组成人员可以有陪审员。
6、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审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重审。
7、对。特别程序中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须采合议制,并且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余下的情况采用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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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黄小碗 发表于 2014-12-2 23:44:28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对
3、错。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4、对
5、错。如果是适用一审程序可另行组成合议庭。
6、错。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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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鹤鹤 发表于 2014-12-3 16:17:46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对
3、错,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采用合议制
4、对
5、错,如果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可以采用合议制
6、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审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重审。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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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anemei0305 发表于 2014-12-3 17:21: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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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xjhmwj12 发表于 2014-12-4 23:39:28 | 只看该作者
1、对;2、对;3、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适用合议制;4、对;5、错,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6、错,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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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木木考 发表于 2014-12-6 12:22:05 | 只看该作者
1、正确。
2、可以。
3、选民资格、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重大疑难案件用合议制。
4、对
5、再审适用第一审程序时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6、对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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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ittletonight81 发表于 2014-12-9 17:50:13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可以,只要重审按回第一审程序。
3、错,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用合议制。
4、对
5、不对,如果再审按回第一审程序时可以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
6、不对,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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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辽宁】安然 发表于 2014-12-10 16:59:25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对
3、错,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及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阶段适用合议制。
4、对
5、错,原审是一审程序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原审是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6、错,原审是独任制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是合议制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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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Zlemmy 发表于 2014-12-22 20:14: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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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fengchenye 发表于 2015-1-10 11:38:44 | 只看该作者
1.对。
2.对。
3.不对。关于使用特别程序的选民资格案件,用合议制。而其他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若出现重大疑难问题,也采用合议制。
4.对
5.不对。再审程序若采用一审普通程序,则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6.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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