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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

ljsmile | |被浏览1017次| 0
|2017-02-21 12:00:33

【真题解析】2015年卷二第96题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请回答第94—96题。

96.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刑诉法》第238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以合议庭还是独任庭?另外合议庭需要几个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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