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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和解与调解,有何不同?

问答小编—Qsir | |被浏览1314次| 0
|2016-07-13 12:27:19

【用户 suki 的问题】

附带民事诉讼的和解与调解,有何不同?

问1: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力,为何和解协议就没有强制执行力?

问2:和解的不能分期履行,意思是指,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支付100万给被害人,签订协议,但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不能立即支付,所以就要签订和解协议?那有必要“和解”吗?不是直接调解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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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1)

  • 2016-07-16 11:04:42

    ①和解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法院没参与,没处理过。而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已经对案子进行了实体解决,所以调解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和解没有。

    ②和解后若不能立即全部履行,则应改为调解。这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相关法条:

    《刑诉解释》第502条第1款——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

    《刑诉解释》第504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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