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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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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库小编-铜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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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题库小编-铜锤 发表于 2013-12-2 21:53:35 | 只看该作者
【考点】隐私权、姓名权、健康权
【解析】①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功能或者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遭受影响的,属于侵犯健康权的行为。某媒体擅自公开小兰隐私的行为没有直接引起小兰生理或心理功能正常发挥的阻碍,故没有侵犯健康权的事实。故B选项错误。


②《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某媒体虽然擅自使用的小兰的姓名,但并无干涉、盗用、假冒的行为,未侵犯小兰的姓名权。姓名作为一种区别符合,就是让别人使用的。若使用他人姓名的方式不包括干涉、盗用和假冒,就不侵犯姓名权,故C选项错误。


③小兰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属于小兰的隐私,若与公共利益无涉,任何人无权擅自公开,公开就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故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须注意:若为了公共利益公开他人隐私,一般就具有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侵权。比如:小兰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依然迫于生活压力,卖血为生,媒体记者知悉后予以披露,不应认定媒体的行为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当然,此时也少不了利益的衡量,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一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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