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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4年卷三第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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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ster 发表于 2016-7-18 15: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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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哦 ^ ^ 马上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10万元
B、9万元
C、8万元
D、7万元


      传送门:本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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