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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自测】2012年卷三第6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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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发表于 2016-5-16 17: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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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哦 ^ ^ 马上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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