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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法 第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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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4022153 发表于 2017-3-17 09: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6-1 12:36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真题6分钟,听解析1个半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未遂与既遂、盗窃罪相关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行贿罪、徇私枉法罪。
3、印象最深的是:(1)抢劫罪是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才,如果不给钱就当场使用暴力。敲诈勒索罪是用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来要挟被害人。犯罪预备是在犯罪准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未遂是犯罪实行阶段由于外界因素被迫停止。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比如甲盗割电线犯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甲偷油犯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2)盗窃罪有五种罪行: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数额较大的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不以携带凶器伟要件。扒窃不仅限于衣服口袋。扒窃数额非常小,社会危害程度很低,不构成犯罪只以治安处罚。入户盗窃有几大的人身危害性,所以不一数额和多次为要件,盗窃一张白纸也属于盗窃。(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事后帮助行为。甲找乙偷车,然后乙来卖。存在实现同谋,所以甲定盗窃罪。如果甲偷完以后再找乙卖,则乙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他人盗窃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为其更改车身颜色的是事前共犯,为犯罪准备工具。(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持有毒品有数量的要求。多少克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持有毒品不要求本人持有,通过别人也有控制力,间接持有也是一种持有。(5)为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行贿,礼送出去了就成立犯罪,因为主观想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主观为了谋取合法利益,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被勒索,则看客观是否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如果是正当的,也不会是犯罪。(6)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是特别法和普通法的关系,触犯一种就触犯了两种,是法条竞合,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玩忽职守是不作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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