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反馈】民法 第十一天

[复制链接]
楼主
蒲公英 发表于 2017-5-12 10: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婚姻1、确定婚姻效力案件VS离婚案件
           不可撤销                可撤销2、拟制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拟制的直系血亲不能结婚
3、可撤销的婚姻——胁迫(一年内)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人
1、是近亲属,具体如下:
①上二辈
②下二辈
③平一辈,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三、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

四、放弃继承权
1、书面、口头均可
2、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3、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五、机动车适用买卖合同致人损害,责任承担
1、先保险公司
2、不足部分机动车使用人
3、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著作权
1、著作权:作品不收歪曲和篡改的权利
2、作品的著作权可以约定,无约定的,归受托人
3、名誉权:看社会评价度是否降低,题干信息一般会有明确交代
4、在著作权归受托人的情况下,委托人还享有肖像权

七、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的,造成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要给予惩罚性赔偿

八、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后果由造成险情的人承担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