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任务】刑诉 第四天

[复制链接]
楼主
哼哼180874 发表于 2017-4-2 12: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学习了刑诉的五个问题,印象最深的是,裁定是针对法院;决定是针对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二是死缓不属于减刑范围。死缓和无期对应的是高级人民法院,其它的是中级法院。三十申诉过程中不能越级,谁判决可向谁申诉,有重大疑难案件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四是庭前会议。注意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法官决定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解决主要是程序问题,但个别实体问题也解决,例如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五是拘传只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注意如果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享有被告人的权利。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