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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个人财产

zhou4168 | |被浏览1332次| 0
|2016-03-08 21:19:26

被判处收个人财产,如果是犯罪人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例如不动产,那怎么办,是会没收属于犯罪人那部分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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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3)

  • 2016-03-13 19:07:15

    没收财产,针对的是犯罪分子的合法个人财产。强调“合法所有”和“个人所有”。所以有价证券分两种角度看。如果是被告人将赃款赃物用于投资,那么对此是直接追缴的,这部分不属于“没收财产”这种刑罚的处置对象。如果是被告人用合法财产进行的投资,那么这部分是“没收财产”的处置对象。

    第三人拖欠的债务,这个要看执行时是不是已经归还给了被执行人。如果执行时,还没有还,那就不能执行这部分财产了。因为“没收财产”是一次性的,并不像“罚金”那样可以分期缴纳。所以一次性执行的话,没收的对象只能是“当下现有”的财产。这个想当然的转给被害人哈。不能转的。

  • 2016-03-10 20:25:53

    微微发表于2016-03-09 15:40:10
    这个要区分对待。

    如果只有不动产,那就看不动产有几套。如果只有一套的话,那么就不没收了。因为这属于最低生活标准必需的居住房屋。豪宅的话,执行法院视情况掌握,这里只假设为普通住房。

    如果有多套的话,那自然要把多出来的房产进行一个份额划分,把其中属于罪犯个人所有的那部分给没收走,具体而言就是把多出来的房产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然后没收走其中一半的钱。

    1、那如果是有价证券 也是这样处理吗2、如果有第三人欠犯罪人的债务(有相关借款凭证),可以转给被害人吗

  • 2016-03-09 15:40:10

    这个要区分对待。

    如果只有不动产,那就看不动产有几套。如果只有一套的话,那么就不没收了。因为这属于最低生活标准必需的居住房屋。豪宅的话,执行法院视情况掌握,这里只假设为普通住房。

    如果有多套的话,那自然要把多出来的房产进行一个份额划分,把其中属于罪犯个人所有的那部分给没收走,具体而言就是把多出来的房产通过拍卖的方式变现,然后没收走其中一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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