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反馈】民法 第二天

[复制链接]
楼主
wucia2 发表于 2016-4-2 16: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今天完成情况:做真题50分钟,听解析90分钟

2、今天学到什么:1.共有关系2.当事人适格3.物权4.留置权和自助行为5.不动产物权变动6.物权的侵权7.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流转8.浮动抵押

3、印象最深的是:
1.共有关系:共同共有(不用区分比例大小的)和按份共有(要区分比例大小的)
物权法定(要让物的价值利用起来):稳定静态的物的归属关系(所有权的关系),提高物的利用价值防止因为纠纷所带来的闲置和荒废。
2.当事人适格:
判断当事人适格,原则,只有案件的标的的主体才是诉讼的当事人。找到案件的法律关系就找到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中受到侵害的是原告,而实施侵害的一方是被告)
例外(当事人都不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不是争议主体的人或组织也可以在特定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去起诉或应诉):1.破产管理人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3.遗产的管理人
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或规定执行的,业主不能以其它理由不交物业费
3.物权:1.自物权(所有权)
      2.他物权:1.用益物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利用他人的土地方便自身的
                                      权利(双方约定+有偿使用)
                2.担保物权
4.留置权:留下来,扣下来。留置的对象只能使动产且是标地物。留置权和自助行为(自助行为:在无法及时获得公立救济——找法院解决的时候,可以采取的一种私立救济的方式)
牵连关系:在留置中被扣下的物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着牵连,而自助则没有
企业之间的留置不受牵连关系的限制
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都要单独签订合同的
5.不动产物权变动(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法院的征收决定等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发生效力。
合同只要不存在无效情形就成立(副期限,副条件的合同在期限届满或是达到条件时生效)
不动产抵押就一定要登记的,抵押权才能生效
6.归还:就是物权请求权  赔偿:债权请求权   足球在老马手里,作为物主的小贝是可以实行物权请求权的。只要小贝不放弃对足球的所有权就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
小贝是侵权(带有明显过错的侵权),侵犯了老马对花瓶的所有权,并且原物已经灭失了。因此老马已经不能叫小贝恢复原状了(事实不能)无法再恢复对花瓶的所有权,只能叫小贝赔偿了(债权)。恢复只能对能恢复的物品,并且要恢复到物权受到侵害之前。物权请求权特指物权独有的四种保护方式:1.确认所有权2.恢复原状,返还原物3.排除妨碍
7.(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问题)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是设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立土地使用权。
一般是以合同生效时为准,合同一生效权利就生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D是物权法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善意第三人:1.不知情2.有偿等价交易
8.浮动抵押:权利人以现有的和将来会有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为其债务提供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是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可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有限受偿。
未来的财产是指企业将要生产的产品和半成品
浮动是指:抵押的物在到期之前的价值存在着价值的浮动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