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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民法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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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6 发表于 2016-3-7 22: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做真题10分钟,听解析15分钟,做练习10分钟。
今天学到了承租人和业主对物业费承担连带责任(2010.3.7)。

印象最深的是动产物权变动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还有留置权的问题。
我有一些问题:考题扩展中当事人适格和正当当事人的问题不太明白,另外就是地役权的要件。


微微回复:

①当事人适格和正当当事人的问题,是民诉部分与今天所学的民法内容之间存在的关联,所以作为拓展训练。如不明白可以参见以下视频连接

②地役权的生效要件——自书面合同生效时,地役权发生效力。

   注:地役权采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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