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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民诉 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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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空气 发表于 2016-3-2 1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成情况:做了5道题,听了解析。

学习情况:

一、调解中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如反悔可起诉;

二、裁定与判决,裁定针对程序问题,判决针对实体问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裁定不予受理;

三、回避:1.被申请回避的对象包括审批人员与辅助人员,证人不适用回避,2.理由:可能影响公正审理;3.提出的时间:开庭审理时提出也有例外事后知道的最迟在庭审辩论结束前;4.三级决定机制:审批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辅助人员的回避由审批长决定,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由审委会决定;5.复议:只能向做出决定的法院提出,次数限制1次;6.后果:提出申请回避,未作决定时,被申请人停止与本案有关的工作;提出申请回避复议期间,不需暂停相关工作;复议决定下达后需更换审判人员的,前期工作不需重新来,与仲裁不同,仲裁需重来;

四、合议庭评议方式: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记录在合议庭笔录中,与仲裁不同,仲裁是首席仲裁员决定,不同意可以拒绝签字。

印象最深的:1.回避决定下达后,需要更换审判人员的,前期工作不需要重新来,与仲裁不同,仲裁需要重新进行;2.合议庭评议中,有不同意见是,可以写入合议庭笔录,仲裁可以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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