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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解析】2015年卷二第2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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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发表于 2015-12-18 17: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约束公权的是秩序价值?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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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约束公权力不得滥用,肯定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之一嘛。没有法定程序的约束,公检法作为国家强权机构,显然很容易侵犯弱势群体一方,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啊,被羁押超时啊,不让见律师啊,法庭上剥夺最后陈述的权利啊。当然,这里不仅仅是容易侵犯到被告人这面,其实对于被害人而言,也是容易侵犯的。比如不给被害人调解的机会啊,他是不是就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嘛。又比如询问被害人的时候,采取恐吓、欺骗等等啊。人家已经很受伤了,还要被二次伤害,有点说不过去,是吧。

②所谓工具价值,就是刑诉法可以帮刑法落实到实处的意思。因为光有刑法,而没有刑诉法,也就是程序法帮助的话,犯罪行为是无法进行追究的。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杀人者死,怎么判定为杀人,公检法应该如何分工进行案子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执行。这些不由刑诉法来规定程序设计的话,难道一个杀人案直接认定某个人是凶手,然后当场斩首示众?所以,刑诉法的工具价值就在于此哈。

所谓独立价值,是指刑诉法本身,作为程序法而言,它自身有什么特点是不需要借助外力就可以直接体现的。独立,就是自身的意思哦。你替换一下吧。刑诉法本身可以体现的特点或者说优点,排名第一位的自然是实现程序公正。这是它在设计之初就力求实现的目标,可以说是从娘胎里面带来的优点。至于其他的优点,自己去翻书看看吧。反正理解的角度,就是从自身这个角度去理解哈。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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