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无权代理;代理中的欺诈 【解析】 ①甲授予乙委托代理权的内容系采购电脑,乙却签订了购买手机的买卖合同。故乙的代理行为属于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8条,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被代理人甲享有追认权。若甲追认,该合同自始有效。故A选项正确。
②丙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此,甲、乙间的手机买卖合同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理论,因代理人遭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视为被代理人遭受欺诈,受欺诈的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享有撤销权。故B选项正确。须注意:B选项考查的是欺诈。
③根据民法理论,在代理中,撤销原因事实的有无,虽应就代理人的情形判断,但因法律效果归属的原因,代理人不能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只能由被代理人行使,代理人本身并不享有撤销权(法律效果归属)。须注意:在因代理人遭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中,虽然代理人并不享有撤销权,但若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行使该撤销权,则代理人可基于授权行使被代理人的撤销权。综上,所谓“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是指代理人乙基于甲的授权,可以代理人身份行使撤销。故C选项正确。
④根据《合同法》第54条,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仅受欺诈人享有撤销权,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故D选项错误。
【命题角度拓展】注意:撤销权可以明示或者默示抛弃,且一旦抛弃,撤销权消灭。《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举例说明:甲遭乙欺诈订立一合同,甲知道自己受到欺诈后,认为合同的履行总体有利,就请求乙向自己履行合同,但遭到乙拒绝。甲于是起诉法院,请求撤销甲、乙间的合同。对此:因甲在知道自己享有撤销权后,仍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甲已经以推定的方式抛弃了自己的撤销权,其撤销权已经消灭。故甲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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