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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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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雅阳光 发表于 2017-2-21 23:5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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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完成情况:听解析1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的各种情况;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体现了控辩式审判模式的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刑诉中起诉和审判的关系。
3.印象最深的是:1.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没有实施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特设领赦免的、人已经死 了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对应应当);酌定不起诉的情况:有犯罪事实,但情节轻微的(对应可以);存疑不起诉的情况:证据不足不起诉(对应应当)。2、人民陪审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拥护宪法②满23周岁③大学专科以上学历④由基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且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二审。3、不告不理属于民诉内容,撤回自诉应经过法院审查,符合自愿、合法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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